工程修缮处是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,下设维修管理、绿化管理二个管理中心,主要职责是: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条例,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;
2.牵头绿色校园创建工作,负责校园清洁、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;
3.负责学校小型基建及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,编制年度维修计划,公用零星维修工作;
4.负责绿化养护等外包服务企业日常监管、服务监督和质量考核等工作;
5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